审视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
互联网近几年来的飞速发展,远远超出了一般人的理解。即使是比尔·盖茨,也免不了犯错误。互联网经济的商业模式似乎完全不符合传统经济的规则与投资定律,电子商务也还有许多问题如网络安全等需要解决,但是,发展是必然的规律。互联网的发展有其深厚的技术基础和市场基础,也有其自己的商业规则。这里更需要关注其内涵与价值。
网络速度≥芯片速度×2 大家都知道摩尔定律(Moore"s Law:平均每过18个月,芯片的速度就会增长一倍,成本却减少一半),用来形容半导体科技的快速变革。"99世界电信展暨世界电信论坛会议副主席、加拿大北电网络公司(Nortel)总裁约翰·罗斯(John Roth)在论坛上提出了互联网的“新摩尔定律”光纤定律(Optical Law):Internet频宽每9个月会增加一倍的容量,但成本同时降低一半。Roth这次提出的“光纤定律”是用来形容网络科技发展的速度。显而易见,该速度是芯片发展速度的2倍。
网络频宽的“光纤定律”带动着网络应用的革命。1996年全球互联网用户不足4000万,1997年达到6800万,1998年达到9700万,1999年9月已达到2亿。据Forrester Research预测,到2005年全球将有10亿人上网;同时,美国的电子商务(包括B2B和B2C)正以每3个月翻一番的速度增长,到2003年将达到1.5万亿美元的规模,信息产业短短5年(1998年到2003年)创造的价值将超过汽车工业100年创造的价值。信息时代的增长方式呈现的完全是指数级增长。 比特远重于钢铁原子 美国得克萨斯大学1999年10月份公布的一项研究报告表明,1999年Internet给美国经济增加了5070亿美元的产值,增加了230万个就业机会。网络经济已经超过了电信(3000亿美元)和民航(3550亿美元)等传统产业的规模,并在追赶出版业(7500亿美元)和保健产业(1万亿美元),而且正以每年68%的增长率飞速发展。
一度被看作中国国民经济象征的首钢,1999年9月在上海股票交易所上市,股票价格在5元人民币左右,总市值约11.1亿人民币。而刚刚成立不久的china.com,1999年7月在美国Nasdaq上市,股价85美元左右,总市值超过36亿美元,是首钢的20多倍。可见比特的重量要远远超过钢铁原子。美国目前GDP的年增长率为2.8%,而Internet经济的平均增长率却为174.5%。(如图1,数据来源于IDC)
根据传统的经济理论,股市涨幅15%到20%即为泡沫经济。而现在,纳斯达克指数在1999年内连创60次新高,涨幅高达85.6%。尽管近日以来网络股有所下滑,但其盘整之后的走势如何,实在无法预料。网络股的市盈率更是高得出奇。美国在线(AOL)市盈率是233倍,戴尔(DELL)是100倍,而一般认为发达国家股市正常的市盈率在15至20倍。如今,互联网股票总体价值(约2600亿美元)一举超过了PC业、电信设备业、半导体业等领域的市场总体价值,成为IT业仅次于软件业(约6700亿美元)的第二大领域。 贝佐斯们最闪亮 《时代周刊》评出的当今世界科技产业50名风云人物中,排名第一的不是全球首富比尔·盖茨,而是网上最大零售商亚马逊的CEO贝佐斯(Jeff Bezos)。美国在线(AOL)总裁凯斯(Steve Case)排名第二,也是颇具影响力的人物。网上最大拍卖商eBay(电子海湾)CEO惠特曼(Meg Whiteman)名列第五,是科技界少数头角峥嵘的女性,预估到2002年,eBay的拍卖总额可达520亿美元,560万名网友利用eBay买卖商品,惠特曼无疑创造了互联网时代的新传奇,43岁的惠特曼身家已达9亿美元。
1997年5月,网上书店亚马逊公司上市,到1998年11月30日,亚马逊股票上涨2300%,3个月后再涨400%,规模达到400亿美元。Amazon的网上书店模式,使之只以5600万美元的固定资产就战胜了Barnes&Noble(世界最大书店)下属235个年销售额为500万美元的超市的总和,亚马逊还在不断地开拓超市新空间,由于拥有1600万种商品和1310万客户,Amazon成为这个地球最大的平价连锁店。
雅虎(Yahoo)每年有大约2亿美元的收入,价值却达300多亿美元,相当于收入的150倍。雅虎法则使收入与价值严重背离。现在,Yahoo的股价收益比高达1600,Intel约为40,微软约为80,而市值高达400亿美元的亚马逊甚至没有办法计算股价收益比,因为亚马逊现在每股亏损1.38美元,1999年亏损达3.5亿美元。传统工业经济的投资回报率对应的是有形固定资产(厂房、设备等);而新经济投资回报对应的是远景、商业模式与管理团队。 (www.hi-blue.com)
商业规则不一样了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的原因,都有其可遵循的游戏规则,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我们必须面对互联网新经济,必须适应互联网新的商业规则。
信息资源价值的回归 互联网具有价值创造的功能。在传统经济中,对信息资源获得的成本障碍,使得信息不对称或信息资源价值被忽视。互联网造成了信息资源价值的回归,网络股的高涨里面有一种不可忽略的力量信息资源的利用价值,而这一点恰恰为工业社会的衡量标准所忽视。这里信息资源可包括企业自身的网络信息结构、信息服务网、客户群等。企业与消费者通过互联网中介(不一定是企业)汇集到互联网中,企业与消费者又通过这些互联网中介获得针对性的信息与服务。对于互联网中介来说,对这些信息资源的占有率是其关键,能否以独特的商业模式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与服务是其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互联网企业能否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与信息是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注意力经济与网民基础 互联网发展的基础核心不是技术,甚至不是资金,而是用户。用户组成了互联网泡沫下面最坚固的内容。在我国有8000多万家庭有线电视用户、4000多万手机用户及4000多万股民,互联网用户目前已接近1000万户,互联网的基础是厚实的且潜力巨大。网络之所以能够对我们社会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深刻的影响,在于网络技术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一切技术的价值在于应用,一项不能应用并造福于人类的技术毫无价值可言,网络技术也不例外。互联网经济是注意力经济(知名度、忠诚度)。互联网企业的市场评价,可以用知名度、忠诚度、市值等指标来衡量。知名度是指网络吸引受众眼球的数目,可以用注册用户数、访问数、页面浏览率(pageview)、到达率等指标表示;而忠诚度是指网络吸引注意力的程度如何,可以在线时间、日访问量、日点击次数等指标衡量。注意力品牌对于网络企业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直接物流经济模式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直接经济模式,具有消除中介的特征。但并不完全消除,而且互联网创造了新的信息中介。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商业交易的时空得到无限拓展,商家甚至可以在零库存的情况下维持正常的商贸业务。目前福特汽车和通用电气那样的老牌工业公司也计划通过网络进行采购,而且今年采购总额将超过1700亿美元。零售商和制造商把互联网技术作为它们的投资方向,从而扩大了美国经济中技术资本的含量,在以工业股为主的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中,技术股的资本份额已从两年前的15.7%升至现在的29.5%。可以说互联网具有价值转移的功能,促使价值从经销商转移到客户。网络使得世界财富正在发生重新分配。
全新的商业模式 互联网的发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阶段和发展商业模式:1、最初的基础设施建设阶段(1995年前,Cisco等);2、互联网软件和服务阶段(1996年,网景公司等);3、综合门户与虚拟社区发展阶段(1997年,AOL、Yahoo等);4、B2C电子商务阶段(1998年,Amazon等);5、商业服务再造阶段(1999年,垂直门户和B2B电子商务等)。我国企业应结合自己的特点和原有的优势,采用适合自己的商业模式。诚然,互联网商业模式还存在网络安全、结算、配送、消费群体规模小等等问题,事物在发展中必然有其障碍的一面,但应该看到,飞速发展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要有新加坡富豪、中策控股主席黄鸿年出售他在中国的所有资产来收购美国网际网络公司以完成商业策略彻底转变的决心;还要有李嘉诚投资10亿港元全力发展超级网站(tom.com)的分散投资组合。
速度与第一法则 互联网企业要想在互联网世界生存,就必须学会以思维的速度经营和发展企业。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必须将木桩打在最有价值的土地上(客户需求),否则明天你将连生存的机会都没有,所以敢冒亏损的危险抢占市场份额已经成为网络世界的竞争法则。贝佐斯创造的Amazon就是以亏损为代价在互联网世界跑马圈地的典型,Amazon在1998年亏损1.25亿美元,1999年更是亏损3.5亿美元,处在投入期,它必须要斥巨资收购公司以建立更广泛的客户基矗在互联网世界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第三,速度与创新就是一切,所以一个发展良好的互联网企业不仅要有良好的商业模式,更关键的是企业的素质机制必须是创新的,是讲究响应速度的,这对于我国的许多企业是个挑战。
对于我们中国的许多企业来说,还没有完全学会现代管理、业务流程、现金流量、投资回报率等工业时代的规则时,现在又要面对的是第一、创新、速度、品牌、B2C、B2B、门户、虚拟社区、视线流量、访问率、注意力、忠诚度等全新的互联网规则,这个转型也许令许多企业都不适应,但我们必须要相信这些并要逐步适应它。
1999年葛鲁夫在华盛顿经济战略学院发表演讲时宣称:“5年后将不再有互联网公司,因为(届时)所有的公司都将是互联网公司了。”不能消灭它,那就只能尽早地加入它!(深蓝多媒体 hi-blue.com)